《表3 回归结果 (OR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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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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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5%、1%、0.1%水平上显著。

表3分别汇报了总体模型以及分城乡、分性别模型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估计结果,多数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在0.001水平上显著,解释系数均在30%左右,城镇和农村、男性与女性的回归系数显示出较强的稳健性。总体结果显示,丧偶老年人自理能力越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收入水平越高,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亦即丧偶老年人在照料和生活费用上的需求越小,其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从资源角度看,丧偶老年人若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其独居可能性更大。有养老金存款的丧偶老年人,其独居可能性超过无养老金存款者,这与其他学者针对整体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结论一致[17]。从子女资源看,若有2个以上儿子,丧偶老年人更可能独居。亦即家庭资源越充足,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越大。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影响在总体模型中不显著,但是在分城乡模型中显著。回归系数表明,农村地区的丧偶老年人若有多个女儿,则更不可能独居。可能的解释是:转型社会当中,农村地区儿子因流动迁移出现缺位的情况下,已婚女儿上升为家庭养老的主要承担者。通常认为,大多数女儿比儿子更体贴,更有可能与老人同住。最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自主权力大的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可能的解释是:丧偶老年人多处于生命历程的后期,期望生活归于安宁,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能够自己做主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与子女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