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中国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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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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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5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根据前文的理论阐述,本文将3类因素作为自变量,即现实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现实需求主要考虑亲代的养老需求(1),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三个方面的内容,采用自理能力和收入水平进行测量(2),按照不能自理“1”、部分自理“2”和完全自理“3”进行赋值。对于收入水平,采用月收入的对数。对于家庭资源,主要测量房产资源、养老金存款和子女数量。按照“您名下是否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分别赋值为无房“0”和有房“1”,并进一步划分为低适老性住房和高适老性住房(3),分别赋值为“0”和“1”。按照“您是否存有一笔养老金?”分别赋值为无“0”和有“1”。考虑到子女数量对居住方式的边际作用不同[12],本文将0或1个,2个及以上存活儿子分别赋值为“0”和“1”。女儿数量采取相同的赋值方法。最后,由于丧偶老年人居住偏好的问题仅限于短表数据,其中65.5%的丧偶老年人表示愿意和子女长期一起生活,34.5%表示不愿意或看情况再定。受数据所限,本研究仅能够测量丧偶老年人自主权力的大小。根据问卷中“您家庭中重大开支谁说了算?”按照子女决定、协商决定和自己决定分别赋值为无权“1”,权力小“2”和权力大“3”。控制变量包括居住地、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由于各个自变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所以各变量的样本量有细微差异,变量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