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各地有轨电车专项管理办法Tab.7 Dedicated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rams》
南京、珠海、淮安、深圳、红河州和武汉6个城市(或地区)已经开通或即将开通运营有轨电车,并且分别出台了有轨电车专项管理办法,如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03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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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8 |
作者 | 刘高原、李鸿春、冯爱军 |
绘制单位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