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信息化环境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配置》
目前,国内对于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判等级划分无统一规定。根据新课改,将评价等级划定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是1、0.8、0.6、0.4。据统计结果,综合指标权重,得到各权重平均值,最终完成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表5。它包括5个一级维度、14个二级维度下的35个指标项与学生行为表现以及相应的权重值。由于篇幅所限,表5中未给出初高中生行为表现具体内容,仅以“同左”及“……”缺省标识。
图表编号 | XD002998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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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王咸伟、徐晓东、刘欢欢、张英华 |
绘制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广东碧桂园学校、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