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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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DEA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工业能源环境效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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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起,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下简称长三角城市群)扩展为如表1所示的26个城市。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其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的战略地位不言而喻。本文以长江三角洲26个城市为样本,选取“十二五规划”(2011—2015)期间的相关数据。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2016)、《上海统计年鉴》(2012—2016)、《江苏统计年鉴》(2012—2016)、《浙江统计年鉴》(2012—2016)、《安徽统计年鉴》(2012—2016)、《中国环境年鉴》(2010—2016)和各城市《统计年鉴》(2012—2016),部分城市数据来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其中,由于统计口径不同,部分城市如杭州、金华、南京等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由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折算而成,参考系数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