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自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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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碳汇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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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样本公司2014-2017年间自变量数据进行统计,得到自变量描述统计结果(见表3)。根据表3数据可知,企业规模方面,样本公司极小值为21.336,极大值为30.405,所选样本企业规模跨度较大,表明样本覆盖范围较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运营能力方面,样本企业极大值为6.678,极小值为0.649,均值为2.316,表明所选企业运营能力差距较大。管理层持股比例方面,样本企业均值为0.074,表明我国林业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总体较低,有较大提升空间。交叉上市方面,均值只有0.142,表明总体交叉上市比例较小。经济环境方面,极大值与极小值相差较大,说明样本企业所处地区人均GDP有较大差距,即样本企业经济环境有较大差距。碳排放权交易地点方面,所选样本企业均值为0.317,表明所选样本处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比例相对偏低。环境污染程度方面,样本企业均值为0.124,表明以造纸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林业企业在整体样本中比例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