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部分国家和地区保护地公众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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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众参与保护地事务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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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参与式自下而上的保护地治理模式发展以来,各国依据自身国情探索出了适合本国保护地公众参与的多种参与方式,包括美国[69-70]、英国[37]、巴西[71]、澳大利亚[72]、加拿大[52]、日本[43]、尼泊尔[35]等(见表3)。一些典型的公众参与方式包括信息公开、信息反馈、听证会、研讨会、讲习班等,也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到实践运用。从总体上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保护地事务中公众参与的内容离不开保护地的确立、规划决策、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估等。基于这些参与内容选择的参与方式及参与途径也呈现多样化。此外,各国依据不同对象和目标也有一些典型做法值得推荐,包括成立咨询委员会,在参与事务之前,成立该委员会,囊括各利益相关者群体,促进公众的参与及公正性;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在保护地开展项目时,寻找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信托基金或者志愿者等公众主体合作,提高保护地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