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供水管道抗震性态要求建议》
与一般建筑物相比,现有部分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明确指出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提高抗震设防,我国供水管道设计规范中尚无抗震设计性态目标的相关内容,但相关学者研究成果[15-16]均体现了“小震不坏、大震不丧失功能”的要求,因此,在一般建筑结构最低抗震性态要求的基础上,表4对各级设防地震动水平下供水管道的抗震性态要求提出建议.由表4可知,Ⅱ类供水管道性态目标为“小震完好,中震轻微破坏,大震中等破坏”,Ⅲ类供水管道性态目标为“中震完好,大震轻微破坏”,Ⅳ类供水管道性态目标为“大震完好”.
图表编号 | XD002838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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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安韶、王威、马东辉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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