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下市政设施分层:地下空间开发对城市地质调查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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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对城市地质调查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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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市政设施根据其功能使用条件分层如表3所示。大型城市的调蓄管道与储水系统应布置于30 m以下,以避让浅层的地铁线路和其他地下空间设施,同时适应重力排水需求;地下污水处理厂由于占地面积大,不适合深埋,宜置于15 m以内浅层,且建议地表与公园结合建设;综合管廊一般位于地下10 m之内的浅层,另外,一些特殊管线按照特殊需求和地质条件,可以考虑单独建设于30~50 m深的层位;垃圾转运站由于需频繁与运输车交流,可根据所需容量选择不同开挖深度,总体适宜置于10 m以内的浅层并与地面连通;通常的110 kV变电站开发深度在10 m以内,超高压变电站宜布置于地下20~30 m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