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6年度构建“四个生态”乡镇, 建设国家公园好地方综合争先考核汇总》

《表3 2016年度构建“四个生态”乡镇, 建设国家公园好地方综合争先考核汇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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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体制下“绿色政绩”导向机制研究——以开化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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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3中可以看出“绿色政绩”考核机制的几个明显不足:一是“绿色政绩”考核指标权重缺失。虽然实施“绿色政绩”考核,但在全部的考核指标中,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指标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指标相比较,其得分占比的权重较低,生态指标得分占比的权重缺失使得其对考核结果重要性或决定性的作用弱化,生态指标在实际政绩考核工作中“导向”作用不明显,这就导致乡镇、部门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工作的认识淡化、地位弱化、行动要求减化,不能凸显绿色发展理念。二是“绿色政绩”考核办法内容单一。由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考核指标与其他考核项目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的生命周期性、涉及的主体多样性、环境的自然性和其他领域关联性大等方面。因此干部“绿色政绩”考核应该对生态项目和工作进行考核内容、方式的科学设定,以使考核更加客观和准确。但现行的考核办法单一,内容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情况的考核,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质量和效果未作出具体的要求,这样导致很难体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效果。三是“绿色政绩”考核结果运用不足。“绿色政绩”考核结果运用主要体现在对领导干部评价和使用等激励措施上。但目前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评价和使用主要还是停留在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上。这样就很容易诱发领导干部工作的短期行为,导致显性政绩行为如经济指标的完成等人人抢着干,类似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等呈现隐形工作没有人愿意去干的现象。这样情况的形成主要是领导干部普遍认为经济指标更容易获得上级的认可和接受,这样的认识也正是由于“绿色政绩”考核结果运用不足所直接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