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年度乡镇经济综合发展评价体系》
注:1.总量水平和发展进程权重各为50%,若无进程水平,则总量水平一项为权重分2.按照排名赋分,即第一名得权重分,最后一名得权重分*0.6
参考第四次经济普查各乡镇产业经济结构、历年来乡镇发展统计年鉴、分析报告等,通过咨询统计专家、主观分析等多种方法,将相对重要性量化为数值形成指标权重,最终形成年度、季度乡镇经济综合发展评价体系。(见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022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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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张秋秋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泰顺县统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