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某年度综合考核分数》
为所有人的绩效应发总额,为所有人的绩效实发总额,Y为学院配套的奖励绩效,N为参与绩效分配人数,I2为奖励系数,由工作量综合考核分数决定。将表3中的考核分数排序,前30%为优秀,后50%为良好,余下20%为合格。职级考核未达必要条件时,考核为“不合格”。考核系数I2根据优秀与良等级比例之差为15%,良与合格等级比例之差为10%确定。绩效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一次。
图表编号 | XD0021055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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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徐慧平、尹仕、王贞炎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