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Brunnstrom评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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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在“Brunnstrom评定”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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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瑞典学者Brunnstrom通过对偏瘫患者运动功能恢复过程的长期观察,发现脑卒中肢体功能恢复的过程都要经过大致相同的6个阶段,从而提出了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后偏瘫肢体功能恢复的6阶段理论[2]。即:偏瘫肢体功能恢复过程是从完全性瘫痪开始(BrunnstromI期),到出现异常运动模式(BrunnstromⅡ期),继而异常运动模式达到顶峰(BrunnstromⅢ期),再到异常运动模式减弱,出现分离运动(BrunnstromⅣ、Ⅴ期),最后基本恢复正常运动(BrunnstromⅥ期)。根据6阶段理论,Brunnstrom设计了与之相应的评定法(见表1),分别对偏瘫上肢、手、下肢的运动功能进行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