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综合疗效比较[n (%)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7.6%,对照组为90.3%,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727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0.28 |
作者 | 李莹、崔莉、徐晶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7.6%,对照组为90.3%,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727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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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8 |
作者 | 李莹、崔莉、徐晶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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