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组症状评分比较 (±s, 分)》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1,b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cP<0.01,dP>0.05。
2组各项症状评分治疗前后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后腹泻评分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727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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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8 |
作者 | 李莹、崔莉、徐晶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