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西壮族自治区G市各基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情况①》
然而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大多数家事案件不能够在短时间内予以解决,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调查、调解以及事后回访等工作,否则就会降低案件的解决质量,在无形之中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因而更加凸显出对家事法官的需求。以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法院的情况为例,“妇女儿童维权岗”是其对家事审判的积极探索,但在数据中可以看到,被选为调研对象的八个基层法院,只有两个在自治区级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专职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也仅有24名,而且这些法官还要被派去处理其他类型的案件,以缓解其他法官的结案压力,专职化审理的进程着实缓慢,而且随着员额制的改革,这种情况也很可能进一步加剧,对审判人员的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大。
图表编号 | XD002636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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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5 |
作者 | 梁庆龙、郭栋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