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点开发区投资政策方案》
重点开发区的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城市群优化布局领域,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同样适合采用相应的专项基金投资方式,而非经营类项目则采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对于产业发展与集聚类项目,应采用产业基金和贷款贴息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设施建设领域中,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与专项基金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保障房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具备一定水平稳定的盈利能力,应设立专门的保障房建设基金,集中建设,对于意义重大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突出公益性质,采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497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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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8 |
作者 | 冯朝阳、任亮、左健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