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农产品主产区投资政策方案》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类项目,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应采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对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适合采用相应的专项基金,而非经营类项目则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予以扶植;农产品主产区的产业发展类项目,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应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加以扶植,以市场化模式运作的产业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对于部分规模大、发展迅速的产业可采取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式;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类项目,本身不能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政府应采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497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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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8 |
作者 | 冯朝阳、任亮、左健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