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8-2017年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提出选测科目要求的学校数》

《表3 2008-2017年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提出选测科目要求的学校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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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模式下科学素养培养的困境与思考——基于江苏高考改革实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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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根据2008-2017年《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招生资料统计。

三是高校减少选测科目限制,在招生中存在功利化倾向。招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起点。江苏“08方案”最初要求“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普通类考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后在执行中因出现高考总分与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匹配,存在大量高分低等的情况,导致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又调整为“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考生按统考成绩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自主填报志愿”。这一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考分与测试科目等级不匹配的矛盾,但在实际的操作中,部分高校为了获得更大的招生空间,大多采用放宽科目限制的办法:一方面,一些高校对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选测科目上,除方案中指定的物理或历史外,多数高校对另一门科目基本不作限制。2008年为实施“08方案”的第一年,共有77所院校提出了选测科目的要求,到2017年时,仅有32所院校在招生专业中对除物理或历史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以“建议”的形式提出了要求(见表3),其余高校则未提出科目要求,其中不乏一些医药类、化工类等对人才特质性要求较高的院校或专业。这固然是高校在生源与专业培养之间努力寻找平衡的无奈选择,但这种放宽科目限制的做法,不能向中学和学生释放高校对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真实的信号,同时也出现了诸如没有选考化学而被录取在化学专业的现象,从而导致了一些高校(尤其是理工类院校)所反映的在学生进校后部分学生理科基础知识不足、知识结构有所欠缺、需要补学相关课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