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年各类普通教育生均财政预算教育支出情况》

《表3 2015年各类普通教育生均财政预算教育支出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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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型财政建设中的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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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15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财[2016]9号)整理。

如果教育公共服务由学生所在地政府如同俱乐部产品进行提供,各地政府凭其财政能力和偏好进行生产并供给,公众通过“用脚投票”选择其满意的公共服务,这在带来教育服务多样化的同时,会导致不同地区的教育质量落差。在受教育对象保持一定流动自由度的情况下,教育低质量区域生源会持续流向教育高质量区域,导致在高教育质量区域出现拥挤,如大中城市的“学区房”“大班额”现象均由此引发,与此同时出现的还有乡村生源的非正常流失和公共教育难以为继。财政预决算反映的生均教育支出是与教育质量联系十分紧密的指标之一。表3显示,我国各省区各类普通教育生均财政预算教育支出差异巨大,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的生均财政支出比河南、湖南、贵州、河北等省要多很多。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最高的北京市,分别是生均事业费最低的河南省的5.1、5.5、7.2倍。北京市高校的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是湖南省的5.5倍。生均财政支出带来的教育质量落差,与升学机会的差异一起,也成为出现高考移民现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