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施限制车辆增长政策的城市》

《表1 实施限制车辆增长政策的城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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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合成控制法的上海私车额度拍卖政策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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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政府网站公告。

本文将30个省份及直辖市作为“合成”上海市的备选池(Donor Pool)。由于上海是一个直辖市,因而将省级层面的样本作为备选池更加合理,同时剔除了北京、天津两个城市,因为它们均在上海之后实行了限制机动车数量的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及政策内容见表1。如表1所示,除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以外,还有浙江省的杭州市、广东省的深圳和广州市,以及贵州省的贵阳等城市在样本期间内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由于本文采用的是省级数据,若仅仅因为该省中的某个城市实施了限牌政策就将该省从样本中剔除,显然是不合理的,因而需要通过计算限牌城市的私人小汽车数量占所属省份比重来判断该省是否实施限牌政策。通过查阅各地级市统计年鉴,经计算得,广州和深圳私车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远高于30%,而杭州、贵阳私车总量在其所属省份中的比重均低于30%,可以假设在省级层面,广东省实施了限制车辆增长的政策,而浙江省和贵州省没有。因此,在备选池中进一步剔除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