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消化温度280℃不同消化条件下的测定结果(μg/m L)》
注:加标浓度为10.00μg/m L;消化干与残留酸(约0.5 m L)均为消化终点;空白为不加镍。
根据前期的工作,在样品中加入消化辅助剂能够有效提高消化温度[8]。因此,以2 m L硝酸镍溶液作为消化辅助剂,以“消化干”与“残留酸”作为消化终点对样品消化条件进行优化。结果表明,引入硝酸镍的实验结果比较理想,且消化终点对结果无影响。而未引入硝酸镍时,消化终点的判断和选择对实验结果影响很大,其中残留酸(约0.5 m L)的实验结果较为理想。因此,为避免低酸度条件下锑的水解[6]以及降低试剂消耗节省实验成本的原则,该方法选取残酸约0.5 m L为消化终点,且不加消化辅助剂。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971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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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熊伟、张宇峰、陈志亮、鲁青、郑丹、张裕曾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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