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四种预测方法特点及其适用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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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污水专项规划的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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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提供了三种用水量预测方法,即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和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中列出了分类污水的排放系数,其中工业废水的排放系数可取0.6~0.8。但是这些方法未能考虑不同工业类型产生的废水量和质的不同,得出的量往往偏大,只能作大致估算。如曲风臣等对不同类型化工园区用水特点进行分析,建议废水排放系数值0.15~0.35[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收集更为详尽的企业资料,了解园区的工业类型及未来招商的倾向。若不能准确预测工业园区的废水量,作出精准的规划方案,就有可能造成园区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不足或者土地资源的浪费,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与现实不匹配等问题。但是在规划阶段,进驻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废水量标准不确定,可采用面积类比法,根据已建成投产的类似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推算,但是在分析现状时要考虑能被市政污水管收集的面积而不是园区已建设的面积,有时因为园区正处于建设过程,污水系统不完善,部分企业工业的废水暂无市政污水管收集,或者收集了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如果单靠建成区面积和总废水量的值预测的废水量可能会偏小;对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园区,可以采用单位产品产排污系数法或单位工业总产值废水排放量指标法,根据企业产量和废水量求得污水排放系数的方法,可信度比较高。几种预测方法对比总结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