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2018年上海、杭州、深圳、广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比图》
三是要主动应变,以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提升调解工作效能。“打铁必须自身硬”,市司法局作为主管调解工作的部门,要适应、应对变局,关键是要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主动应变、增强本领,实现调解工作能力整体性提升。首先,全面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民调解都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主力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继续巩固充实村(居)调委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调解工作主阵地的作用。其次,全面加快推进全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积极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根据省、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力争三年内实现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与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的深度合作,通过“广州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再次,全面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依托“羊城慧调解”微信小程序,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智能化建设提速升级,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申请调解、参加远程可视化调解会议,真正做到在线调解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线上司法确认试点工作。
图表编号 | XD0063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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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鲁义华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