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深圳、上海、杭州、福州、东莞的新型产业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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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产业用地下创新型产业综合体的特征研究——以深圳为例》
2010年后,在产业转型与存量开发的推动下,国内各大城市在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用地规划管理经验后,结合城市自身的产业特征推出了一系列的新型产业用地供应政策(表4)。与传统工业用地相比,这些新型产业用地有三个特点:一是开发强度增加,用地容积率提高;二是用地混合度增加,商业、居住等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比例提高;三是企业入驻标准提高,入驻的企业除了需要满足各地制定的产业门类,还应满足相应的投资与税收指标,来确保入驻企业有较强的发展动力。
图表编号 | XD001094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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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31 |
作者 | 杨勐、罗梦婕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