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常见产品类型产品材质的标注建议》
产品材质的标注,除满足GB 4806.1通用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相应产品标准中的特殊规定,如GB 4806.6规定应按照附录A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随附文件中标示树脂名称,聚合物共混物还应标示所有树脂名称。为了便于信息精准传递和溯源,产品材质的标注应以唯一识别性为原则,确保不同材质的产品不会发生混淆。还应注意的是,当组合材料及制品的各部件材质不同时,须按材质分别标注所执行的标准编号。标签在标注标准号时,如果标注年代号,表示该产品符合标识标准的全部要求;如果不标年代号,则默认该产品符合最新现行有效标准的全部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22858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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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寇海娟、王昕 |
绘制单位 | 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