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对劳务报酬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835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田军威、崔明贺、王丽君 |
绘制单位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对劳务报酬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835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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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田军威、崔明贺、王丽君 |
绘制单位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