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汇算清缴计算举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制度研析》
注:为简化说明,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按上述不同预扣方法扣除过各项费用和扣除之后的金额而非毛收入额
此外,对于获得较大金额劳务报酬所得或稿酬所得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已经较高又额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等纳税人,在原制度下,可以通过多次、多月发放的方式,适用20%的税率;而在新制度下,劳务报酬纳入综合所得,加总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很有可能会适用高于20%的税率,进而导致纳税人在此次改革和减税后面临实际税负上升的情况。特别是许多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纳税人可能是教师、医生、作家等学者专家,新税制下其税负可能上升较多,且年末面临“汇算清缴”和“补税”的压力。
图表编号 | XD0012368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侯思捷、刘怡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