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PED承压指令中部分分类管理》
上文中提到了PED欧盟承压设备指令的管理模式,它应用于最大允许工作压力PS大于0.5 bar(0.05 MPa)的压力设备,低于此压力的压力设备认为不存在重大风险。PED把强制性的法规规范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和谐地组合成一个体系。PED 2014/68/EU附录Ⅰ基本安全要求ESR部分规定了设计、制造和材料的基本安全要求,值得一提的是,PED指令中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资质批准和无损检测人员批准、材料评定、材料检验以及评审模式,均是根据压力设备危险类别(Ⅰ,Ⅱ,Ⅲ,Ⅳ)区别对待的,如表9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773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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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30 |
作者 | 苏文娟、毛小虎、王志成、张剑、俞跃、刘峥、李科、朱祥军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陶氏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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