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在“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中的微观结构和角色定位》

《表3 我国在“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中的微观结构和角色定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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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网络的局部特征与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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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PATSTAT 2018秋季版。

本研究在揭示“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网络中重点国家在局部结构中行为的共性特征之后,还重点考察我国在“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网络局部结构中的角色定位(表3)。表3显示,我国在“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网络中主要发挥合作主导者的作用,且主导作用在2000—2017年逐渐增强,核心角色的比重从2000年的31.33%上升为2017年的87.88%。主要表现:一是我国在参与跨国专利合作活动时更多地出现在4-1模体和4-3模体两种合作模式中;二是在4-2模体、4-3模体、4-4模体和4-5模体4种合作模式中,我国也承担了部分沟通其他两个专利合作国的中介角色,然而随着我国越来越多地在“一带一路”跨国专利合作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这种中介角色的作用呈现出逐渐弱化的趋势;三是我国仅少量出现在合作模式4-1模体、4-2模体和4-3模体的从属位置,承担被动参与合作的边缘角色,且这种边缘角色的比重在2000—2017年也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