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超联赛足协与俱乐部博弈的收益矩阵》
由表1可知,任何决策都是在各利益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下做出的,每组数字前一个都代表俱乐部股东收益,后一个代表中国足协收益。在足协发生侵占行为且受到俱乐部监督时,所获收益为π1(π1<0),联赛协同治理价值下降V1,中国足协支付为π1+α(V0-V1)。俱乐部监督收益为D,支付为C,总支付为D+β(V0-V1)-C;如果中国足协没有侵占俱乐部利益的支付为π1+α(V0-V1)<αV0,通过比较,中国足协选择不侵占俱乐部利益,俱乐部选择不监督的成本为C,俱乐部的支付为βV0-C。因此,双方博弈策略转移到下一阶段,中国足协不侵占、俱乐部不监督时,双方的利益表达为βV0和αV0。此时不是利益均衡状态。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双方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中国足协再次会选择侵占,需要获得的支付为π2+α(V0-V1),是大于αV0的,俱乐部的支付从βV0变到β(V0-V1),俱乐部会对中国足协持续监督。此时监督支付为D+β(V0-V1)-C。由此可见,职业联赛股东之间利益博弈是一场利益因果循环,并且联赛利益博弈始终存在。
图表编号 | XD0022588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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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5 |
作者 | 郑志强、侯会生 |
绘制单位 | 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