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环境规制强度对清洁技术发展的影响(东、中、西部)》
注:括号内为相应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考虑到各省份之间清洁技术创新指数存在异质性,为更精准地判别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故将30个省份分组成东、中、西部,基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332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
作者 | 陈虹羽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括号内为相应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考虑到各省份之间清洁技术创新指数存在异质性,为更精准地判别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故将30个省份分组成东、中、西部,基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332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
作者 | 陈虹羽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