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赋权”对村庄农田水利适应性治理的作用估计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回归标准误;为节省篇幅,未报告控制变量估计结果
由表5第(2)、(3)列可知,“地方政府或水管单位是否赋权”与缓慢演化型危机的交互项均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或水管单位对农村社区的赋权能够提升村庄应对“缓慢演化型”危机事件的适应性治理能力,其背后的影响机理可能在于:末级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方案选择权、末级渠系水价制定权与机井水价电价制定权的下放增加了农村社区在农田水利事务层面的自主性与组织动员权威,降低了农户对集体农田水利事务组织动员能力的不确定性感知,进而降低了适应性治理的交易费用,有利于村庄农田水利适应性治理能力的培育。
图表编号 | XD0022254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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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秦国庆、贾小虎、马恒运、朱玉春 |
绘制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