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6年、2011年、2018年农业劳动力剩余情况对比》

《表3 2006年、2011年、2018年农业劳动力剩余情况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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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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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6年农业所需劳动力为马晓河、马建蕾(2007)年的计算结果;2011年农业所需劳动力为盛来运、郑鑫[3]的计算结果。

近来年,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农业劳动力人数逐年减少,形成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而大量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如表3所示,2006-—2018年,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共减少了6245万人,年均减少520.4万人。照此速度减少的话,当前8487.7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完全消失还需要16.3年,也就是说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会一直持续到2035年。但如果考虑到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会导致每核算单位用工数量的减少,农业生产必要劳动力还将进一步降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时间还会进一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