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八次机构改革前后地方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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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与演变——基于第八次机构改革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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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级大数据管理机构的数量变化来看,第八次机构改革前,共有84个地级行政单位和省会城市设立大数据管理机构。此阶段成立的机构形态各有不同,最早成立的是沈阳、广州、成都三市的大数据管理局以及肇庆市经信局大数据科、清远市经信局大数据管理科等二级科室。部分大数据管理机构在2018年以前也做过调整,以成都市为例,2015年8月成立的成都市大数据管理局是经信委内设的二级局,2017年2月,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并将原大数据管理局并入其中。第八次机构改革后,全国共有208个地级行政单位设立大数据管理机构,其中187个地级行政单位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提及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问题。在这187个地级行政单位中,有63个行政区是在原机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改革内容主要包括调整机构名称、完善机构职能、更改隶属关系等,另外124个地级行政单位新成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