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处方药验证系统应具备的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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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法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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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FDA先后发布《<药品供应链安全法>实施:可疑产品识别与通知》(最终指南)(具法律约束力)(2016年)[9]《<药品供应链安全法>验证义务:可疑产品和非法产品定义》(指南草案)(2018年)[10]及《<药品供应链安全法>处方药验证系统》(最终指南)(2018年)[11]《批发经营企业对退货产品的验证要求-行业合规政策指南》(最终指南)(2019年)[12],推动贸易伙伴依法履行产品验证与通知义务。《<药品供应链安全法>处方药验证系统》(最终指南)要求验证系统具有如下子系统,见表3、表4、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