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的变量名称、标识与说明》

《表1 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的变量名称、标识与说明》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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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对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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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说明、名称、标识等见表1,因变量为退出意愿,是在对被调查者阐明目前铜山区宅基地退出安置与补偿方案前提下,整治区农民真实的宅基地退出意愿。控制变量包括农民个人或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宅基地或房屋自身属性两方面,分别有8个、5个变量,其中X17表示基础设施水平,是根据房屋周围的通水、通网与交通条件综合计算得到。宅基地产权认知偏离是自变量,包括X9-X14,共6个变量,其中X9-X13分别表示对宅基地所有权、抵押权、转让权、继承权与发展权认知的偏离,需要指出的是把其等于0时设置为当前法律规定的权能,大于0则是正向偏离目前规定(数值越大,则偏离度越大),小于0为负向偏离。如是否可转让:若农民认为可转给本集体成员,则该变量等于0,表示农民的认知与现行规定相同,而若认为可转让给城里人,则等于1,表示农民的权能认知大于现行规定,认为不可转让则等于-1。又比如对发展权的认知,目前规定宅基地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与工厂建设,于是调查中若农民认为不可以则该变量等于0,若认为将来可以则变量等于2,而若认为目前就可以则等于3,其中认为将来可以表示对未来宅基地价值上升的预期,认为未来宅基地可直接入市,农民会获得较高收益。X14是一个累计变量,即X9-X13之和,表示对宅基地全部权能认知的偏离,其等于0时,则基本认为农民对宅基地权能认知与现行规定相同,该变量值越大,则表示农民对宅基地权能认知的正向偏离越大,即农民认识中的宅基地权能越大于现行法律规定,于是权能带来的价值就较大,宅基地退出就可能较为困难,反之退出就相对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