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关系等级划分标准》
1996年,廖重斌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定量评判及其分类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例》一文中将人口与生态环境发展类型划分为六个等级[6],将人口城镇化率P和土地城镇化率L指标划分为三种判别标准,L
P,具体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82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夏浩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国土厅统征办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1996年,廖重斌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定量评判及其分类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例》一文中将人口与生态环境发展类型划分为六个等级[6],将人口城镇化率P和土地城镇化率L指标划分为三种判别标准,L
P,具体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82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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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夏浩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国土厅统征办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