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地—人口城镇化水平发展失调等级与类型划分标准》

《表2 土地—人口城镇化水平发展失调等级与类型划分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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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地区县域土地——人口城镇化水平时空演化与失调发展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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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参考已有研究[7],确定土地—人口城镇化水平发展失调等级与类型划分标准(表2)。将研究区内0≤GIi≤0.2的县域视为土地—人口城镇化水平发展协调,将0.20的视为人口城镇化滞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