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池州市2000-2015年人口基本情况》
注:1.常住人口是指一个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人口(通常叫“实有人口”)。2.户籍人口是指具有该行政区域户籍的人口(包括实际在住和流出的)。3.常住城镇人口是指在该城镇区域且实际在住的人口。4.以下各表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常住城镇人口数。
自安徽省池州市2000年建市以来,池州市的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工业化也在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走向城市(表1),寻求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受此影响,池州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图表编号 | XD002182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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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夏浩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国土厅统征办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