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与企业安全投入博弈的收益矩阵》
首先给出阶段博弈下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收益表达式,在每个阶段博弈中,参与人是同时行动的。如果地方政府强监管且企业进行了安全投入,此时企业的收益为(1-τ)(I-Sch)+r,其中r为地方政府给予企业的激励,此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τ(I-Sch)-Sg;如果地方政府弱监管,企业进行了安全投入,那么企业的收益为(1-τ)(I-Sch),地方政府的收益为τ(I-Sch);如果地方政府强监管而企业没有进行安全投入,此时企业一方面需要在政府监督下按标准建立安全系统;另一方面还需要承担政府的惩罚(主要指罚款),那么此时企业的收益为(1-τ)(I-Sch)-F,其中F为企业未遵守标准承担的惩罚,地方政府的收益为τ(I-Sch)+F-Sg;如果地方政府弱监管且企业不进行安全投入,那么事故以概率P发生,此时企业的收益为(1-P)(1-τ) I-PLc,地方政府的收益为(1-P)τI-PLg,其中Lc为企业的事故损失,Lg为地方政府的事故损失。综上,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与企业安全投入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790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31 |
作者 | 马艳红、赵秋红、吴成锋 |
绘制单位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