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政府监管不担责下的政府与企业博弈利益矩阵》

《表3 政府监管不担责下的政府与企业博弈利益矩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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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利益协同的我国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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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当地政府有监管或不监管两种策略选择,而且如果监管不力也不会受到惩罚。对于企业来说,面对政府的监管,有治理或不治理两种策略选择。如果政府选择监管策略,需要为此投入一定的成本,假设花费为H,进行监管的概率为a。企业选择不治理策略时,可能会被发现,也可能不被发现,假设发现的概率为P,且0≤P≤1,此时受到的罚款为Y。假如企业选择治理策略,所花费的成本是T1,概率为β。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选择不治理策略被发现时,企业的名声也会因此受到损害,带来的成本为T2,且T2=PY。基于此,二者形成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博弈利益矩阵如表3所示。当PY>H时,仅存在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若H>PY,对于政府来说,进行监管需要付出的成本过大,不监管、不治理就成了唯一存在的纳什均衡。这个均衡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的要求不一致,所以要使PY的值增高,H的值减小,从而达到PY>H。基于此,二者的期望收益函数则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