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颅脑损伤患者镇静效果比较[n(%)]》
观察组患者镇静时间为(3.17±1.42)d,短于对照组的(3.86±1.79)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颅脑损伤患者适度镇静比例为66.0%,高于对照组的46.0%;观察组镇静不足和过度镇静比例为34.0%,低于对照组的54.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573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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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5 |
作者 | 董雅红、靳峥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环湖医院颅脑损伤抢救中心、天津市环湖医院颅脑损伤抢救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