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方部分省份田赋负担对地价百分比之比较(一年地价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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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建设”时期的山西乡村税收策略——以抗战前的河东等地为中心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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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央农业试验所农业经济科调查《冀鲁晋陕四省赋税调查》,《地政月刊》第1卷第10期,南京:正中书局,1933年,第1338页;孙晓村《苛捐杂税报告》,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农村复兴委员会会报》第12号,1934年,第7页。

1930年,中原大战即将结束时,蒋介石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名义,公布了《国民政府拿办阎逆锡山令》《讨伐阎锡山宣传大纲》等,历数阎锡山的罪恶有11条之多,其中在第三条中说阎锡山“假名村治搜括民财”。[2]89虽然蒋介石这一说法并非完全符合历史事实,只是反映双方在矛盾激化时候的敌对情绪,以期造成人心向背有利于自己的局面,但通过史料也可以看到,早在南京政府成立之前,阎锡山对乡村税收就一直抓得很紧,这一点毋庸置疑。太原乡绅刘大鹏在1926年3月17的日记中写道,政府“催完钱粮十分紧迫,各村日日鸣锣告众,若不及时完纳,逾限必受官厅之责,哀我晋民何堪此虐耶”。[3]317表1也可印证这位乡绅说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