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淮海经济区主要城市(市区)中心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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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建成区面积、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为评价指标,对淮海经济区10个地级城市2010年、2015年和2018年的城市中心度进行定量比较,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382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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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欧向军、朱虎啸、曹航、秦乃馨 |
绘制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城镇化研究中心、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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