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提取时间对样品提取效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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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法测定美白类化妆品中的阿魏酸、苯乙基间苯二酚、辛酰水杨酸》
选用膏霜类化妆品为基质,对不同超声提取时间进行了考察。分别选取了10、20和30 min作为低、中、高3个时间点,在相同条件下对基质进行测定,试验结果表明当超声提取时间为20 min时,提取效果未有明显变化。因此,最终选择超声提取时间为20 min。具体试验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342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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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8 |
作者 | 聂磊、闫晴、俞所银、顾宇翔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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