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电子烟气溶胶成分释放量(1)》
注:(1)释放量为抽吸100口时的累积释放量;(2)限量参考为法国电子烟标准[22],已经按100口抽吸进行换算。
对52个电子烟样品气溶胶中烟碱、羰基化合物(甲醛、乙醛、丙烯醛、2,3-丁二酮)、TSNAs、重金属(铅、镉、砷、镍、铬、锑)4类成分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26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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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刘鸿、张怡春、陆怡峰、丁骏、刘广超、汪阳忠、陈欢、韩书磊、吴达 |
绘制单位 |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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