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指标体系》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律师年鉴》以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局。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protect)。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借鉴许春明,单晓光(2008)(2)的计算方法,采用省际司法保护水平、行政保护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程度四项指标衡量知识产权执法强度,同时借鉴Ginarte-Park方法对以上四个指标设置相等的权重,最终根据以上四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省际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并以此代表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故构建各级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16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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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蒙玉鑫、冉启英、申建良 |
绘制单位 |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干旱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