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林场土地流转情况》

《表1 生态林场土地流转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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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平原地区建设生态林场的路径及策略——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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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地流转情况看(表1),整体流转率达到95.6%,其中,国有土地流转相对简单,流转率达到99.1%,如南郊林场和胜大林场,直接将国有土地划转为生态林场用地。而集体性质土地,因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纠纷,土地流转率为93.4%。据测算,11处林场每年土地流转费用约2亿元。土地流转计价方式主要有现金和粮食计价(当年最低保护价)两种,流转费根据土质好坏和位置不同,每hm2从0.45万元到3.30万元不等(表1)。其中,传统耕作区粮食产量高,土地流转价格高,而土壤含盐量高,农作物产量低区域,土地流转价格低。从土地流转程序看,流转规范有序,各村针对土地流转价格、未流转土地分配、流转费发放等问题,广泛征求了村集体及群众意见,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消除了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