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马克思主义取向的艺术社会学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和研究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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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趣味何种建构性——举隅马克思主义对艺术社会学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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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文化知识观念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一般性、无特指的文化知识观念,它不分善恶对错,普遍地受到社会存在的决定,有历史性、阶级性,能够反映社会结构,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另一方面是马克思本人的,尤其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性问题时,呈现的富有批判性、希望引起现实改变的文化知识观念。两者之间相互联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应用。关于这两方面的基本态度,共同组成了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不同的立场(赵万里、高涵,2010)。马克思主义取向的艺术社会学研究者,如阿多诺、卢卡奇、戈德曼、豪泽尔、布迪厄等均赞成马克思文化知识观念的第一个方面。他们关注文化艺术的集体性特征,秉持社会优先的唯实论,认为艺术总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通过考察艺术作品的形式内容和人们的审美趣味,可以深化对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消费转变的认识。而关于第二个方面,研究者内部出现分歧。是否应该将研究者自身的审美趣味带入研究过程,作为批判研究对象的标准和评价艺术优劣的尺度,成了一个争议点。其中,阿多诺和卢卡奇运用研究者的审美趣味,完成对现代性困境的批判性思考。戈德曼、豪泽尔和布迪厄关注到被研究对象的审美趣味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布迪厄的研究层次较为中观和具体,具有一定的社会批判性。厘清艺术社会学理论发展的工作,尤其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分析和反思艺术现象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理论背后的三重立场,一是它是否默认社会优先的分析进路,二是它是否存在研究者审美趣味介入的问题,三是它是否存在社会批判性。